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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出租契約注意事項:房東簽約前要寫清楚的條款

2026年10月19日 · 閱讀約 9 分鐘

房屋出租契約注意事項:房東簽約前要寫清楚的條款

房屋出租契約最重要的是把押金、費用分擔、修繕責任與終止租約條件寫清楚。本文整理住宅租賃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,協助房東簽約前逐項確認,避免日後糾紛。

本文重點

房屋出租契約最重要的是把押金、費用分擔、修繕責任、終止租約的條件寫清楚。住宅出租有內政部公告的「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房東寫的條款若違反「不得記載事項」,該條款會無效。

目錄

  1. 先確認:您的租約適用哪種規範?
  2. 押金與租金怎麼寫?
  3. 費用誰付?哪些不能轉嫁?
  4. 修繕責任怎麼約定?
  5. 提前終止租約的條件
  6. 租約裡不能禁止房客的事
  7. 房東簽約前可以怎麼做?
  8. 什麼情況適合交給包租代管?
  9. 常見問題 Q&A

先確認:您的租約適用哪種規範?

出租給人居住的房屋,要對照住宅租賃的規範。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(簡稱「租賃專法」)和內政部公告的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都以供居住的出租為對象。

住宅租賃契約的規範有幾個要點:

這也是為什麼出租前要先想清楚用途。更完整的出租前準備,可以參考 房東出租注意事項:雙北房東出租前必看的完整清單。

押金與租金怎麼寫?

住宅出租的押金,不得超過 2 個月租金總額。 超過的部分,房客可以要求抵付租金。

租約裡建議寫清楚:

項目建議寫法
租金金額每月金額、繳納日期、匯款帳戶
押金金額以月租金倍數表示,並符合 2 個月上限
押金用途擔保房屋損害賠償與遺留物處理責任
押金返還房屋點交完成後,扣除應扣款項,多久內返還
租期起訖日期明確寫出

另外,政府的租賃宣導資料提醒,租賃期間房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調漲租金,調降則不受限。如果您希望日後有調整空間,請在簽約前與房客討論,並對照最新版應記載事項。

費用誰付?哪些不能轉嫁?

房屋稅與地價稅由房東負擔,不能在租約裡轉嫁給房客。 民法規定房東負擔房屋的一切稅捐,定型化契約也有同樣規定。

其他費用建議用表格逐項寫清楚:

費用約定重點
水電瓦斯誰負擔、怎麼計算、是否依台電電表
電費計收方式要寫明;沒有獨立電表時,每度不得超過台電夏月或非夏月用電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
管理費房客是否負擔、金額多少
網路費、有線電視誰申辦、誰支付

欠繳的水電費、管理費,若沒有寫清楚,退租時很容易吵。

修繕責任怎麼約定?

沒有特別約定時,房屋或設備的損壞原則上由房東修繕。 有兩種情形由房客負責:雙方在租約裡約定由房客修繕,或損壞是房客造成的。

給房東的寫法建議:

  1. 先分類:結構、水電管線、熱水器、冷氣等,各自寫誰負責。
  2. 自然耗損與人為損壞要分開:自然老化通常由房東處理,人為損壞由房客賠償。
  3. 寫清楚通知與回應時間:房客發現損壞要多久內通知,房東多久內回覆。

房東若遲遲不修繕,房客在法定情形下可以提前終止租約。修繕費用怎麼分,可以進一步看 出租房屋修繕費用誰出?房東與房客的責任怎麼分。

提前終止租約的條件

房東與房客都有法定的提前終止事由,也都要依規定提前通知。 以下是政府宣導資料整理的重點,簽約前請對照最新版本:

誰終止事由通知時間
房東為重新建築而必要收回3 個月前
房東房客積欠租金或費用達 2 個月租金額;擅自改為非居住使用;未經同意轉租;故意毀損房屋不修繕或賠償;未經同意或違規裝修30 天前
房東違法使用房屋、存放爆炸性或易燃物品;裝修損害建築結構安全不必提前通知
房客房屋有修繕必要但房東遲未修繕;非房客造成的房屋滅失;房客因疾病、意外需長期療養;第三人主張權利30 天前

房客欠租的完整處理流程,請看 【2026 實務】房客欠租怎麼辦?房東的處理流程與預防方法。

租約裡不能禁止房客的事

以下事項房東不能在租約中禁止:

房東若以調漲租金、提前終止租約等方式限制房客申請租金補貼,房客可向地政單位或消保官申訴。

房東簽約前可以怎麼做?

簽約前花 30 分鐘逐項核對,能省下日後大部分糾紛。

確認房屋用途是住宅,並使用內政部公告的住宅租賃契約範本或對照其條款

確認出租人是房屋所有權人,或有合法出租權限

押金不超過 2 個月租金

租金、繳納日、帳戶清楚

水電瓦斯、管理費、網路費的負擔方式逐項寫明

房屋稅、地價稅沒有轉嫁給房客

修繕責任分類寫清楚,並約定通知方式

提前終止條件與通知期限,與法定規定一致

沒有禁止申請租金補貼、遷入戶籍或申報租賃費用

簽約時拍照或製作屋況與設備清單,雙方簽名

契約有疑問時,先請專業人士審閱再簽

什麼情況適合交給包租代管?

如果您不想自己處理租約、修繕與房客聯繫,可以評估包租代管。 包租代管是房東把房子租給業者,由業者轉租並負責管理。

適合的情形:

不一定適合的情形:

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契約另有方案規定,依內政部《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三期至第五期計畫執行要點》:

安收客租管是新北市與台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(第五期)承辦廠商,服務雙北房東。

常見問題 Q&A

房東版租賃契約書要寫哪些內容?

至少要寫清楚租金與繳納方式、押金金額與返還、租期、修繕責任、費用分擔、提前終止條件與房屋返還。住宅租賃有內政部公告的應記載事項,建議逐項對照。

住宅出租的押金最多可以收幾個月?

住宅租賃的押金不得超過 2 個月租金總額,超過的部分房客可要求抵付租金。營業用房屋的規定不同,建議依個案確認。

房客可以提前解約嗎?

可以,但須符合法定事由,例如房屋有修繕必要而房東遲未修繕,並須於 30 天前通知。房東宜把通知方式與押金結算寫進租約。

房客欠租時,房東可以終止租約嗎?

房客積欠租金或費用達 2 個月租金額,經房東定期催告仍不繳時,房東可依規定於 30 天前以書面通知終止租約。實際計算方式請以最新版應記載事項為準。

房東可以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或遷入戶籍嗎?

不可以。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的不得記載事項明定,房東不得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、遷入戶籍,也不得禁止申報租賃費用支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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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,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;實際規定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,個案請洽專業人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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